市民同志: 你在市长信箱中投诉“嘉陵江大桥收费问题”的信件收悉,现回复如下: 一、绵广高速公路代收是根据省交通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《并于广元嘉陵江等三座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》(川交发[2006]10号)为减少收费站点,便于老百姓出入方便采取的一项便民措施,代收的通行费是用于偿还嘉陵江大桥及引道、老鹰嘴大桥、嘉陵江四号大桥的建设债务,不是“迎宾大道”收费。 二、2009年燃油税费改革,国家出台“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”(不是“城市二级公路”),政策规定分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“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”。四川省目前的实施意见:目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继续按照总量控制,结构调整,兼顾发展的思路,做好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,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,未经省政府批准,暂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。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执行。 三、关于按季办理缴纳代收点月票,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,加强与月票车主的联系,采取便民措施,方便车主办理月票,每季未将在车站设立“临时办理处”,集中统一办理,尽最大努力方便车主。 感谢你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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